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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8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资助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预计将在12月份陆续启动。为了各单位、导师指导致力于出国留学申请的学生提前做好外方高校的联络,及时获得外方录取通知(邀请函),以免耽误后期有关项目的申报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特此根据2016年项目选拔及受理情况发布预通知。

一、项目简章查询

因国家留学网2017年项目简章尚未发布,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参考往年项目简章,有关提交材料清单、选派渠道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在对应的项目里都有详细介绍,请学生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二、有关项目受理

项目名称

受理部门

备注说明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

等待留基委通知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在读硕士研究生)

对外合作交流处(应届本科毕业生)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对外合作交流处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非通用语种士研究生))

对外合作交流处(非通用语种本科生)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国外合作项目

研究生部培养办(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三、有关项目简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博士生两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其中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推荐单位一般无申报额度限制,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根据我校与留基委签订的协议推荐额度确定,需经过校级选拔推荐申报。申请人需严格参照项目选派办法做好申请计划。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分为攻读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硕士生两类项目。其中,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人需严格参照项目选派办法做好申请计划。

(三)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该项目面向全国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校实施。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的程序实施。2017年项目申报结果待公布。待确定派出项目后,由相关院系负责遴选出国留学人员,并根据各项目协议对外联系,按照选派办法要求为候选人准备网上申请所需材料。

(四)其他类项目,如各类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同外方联合评审操作的国外合作项目,这些项目乃常年发布申报通知,请学生经常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自行查阅,对照申报条件,把握申报机会。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20173月份左右

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各类项目咨询;同时申请人或相关院系学科专业点应积极联系国外院校、准备申报材料,一般要首先拿到符合要求的录取通知(具体依照项目要求而定)。涉及到圣诞、元旦等节日,国外高校可能会在12月底至来年1月份结束申请,1月份我校也会临近假期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不便,因此请申请人注意提前联系。

(二)有关材料提交安排提醒

有关各项目的材料提交安排,请参考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往年项目的受理安排。提醒以下材料注意做好准备。

1.《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电子版

所有研究生申请人必填,请做好表格中有关导师及院系签字的提前联络。

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中所提及的所有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扫描件(pdf版)备案,请提前做好扫描。

3. 国内导师推荐意见(研究生类)

所有研究生申请人必提交,没有得到国内导师许可及推荐的申请人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相关公派留学项目申请。如所申请有关项目中所需提交材料已涉及国内导师推荐材料,以项目材料要求为准,不重复提交。

4. 学习计划/研修计划

研究生类申请人一般需提交外文学习计划,计划应同国内外导师充分沟通研讨,认真撰写,做好规划。该计划对于项目申报至关重要。

本科生类申请人应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并附有关课程简介,交由院系及相关部门审核。

5. 语言证明、在读证明以及因私护照

为项目申请所必须的材料,请按各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因上述材料准备或办理周期相对较长,致力于出国留学的应提前做好准备。

6. 所有项目申请材料提醒做好原件的电子扫描,做好扫描文件管理,后续留基委系统中网上报名需要。


五、联系方式

(一)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信息,预计在年底会在其官方网站陆续公布。同时,我校相关行政部门将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二)研究生部培养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米健、李先玲

联系电话:35372813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三)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蒋昕宇、王慧

联系电话:35372867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

对外合作交流处 研究生部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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